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均会即时获得全部资料,让其履行其职责。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及适时获取一切有关资料,以及本公司法律总顾问及本公司秘书的意见及服务,及可征求独立专业意见,有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。董事于其他董事会及合约的利益将定期申报及记录。
于2012年3月成立的提名委员会,根据其职权范围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,并向董事会就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提供意见;委任新董事进入董事会后,本集团将安排工作简介课程,协助他们了解本集团的营运与业务,及其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的职责。注明其角色及职能的董事名单会不时作出更新,并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登载。